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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開英先生獎設置辦法
台灣化學工程學會金開英先生獎設置辦法
112年3月17日第62屆理監事會 第二次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台灣化學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鼓勵化學工程技術之研究發展設置金開英先生獎,由財團法人中技社捐贈。 二、候選條件:本學會會員從事化學工程之研究發展,成績卓著者。 三、推薦方式:本學會理監事、本學會團體會員或本學會正會員三名以上,各得推薦候選人。 四、審查方式:由本學會獎章委員會審查後向理事會推薦核定之,每年以一人為限;如當屆並無候選人,或提出未獲獎章委員會通過,或理事會對獎章委員會提議未通過,則該屆金開英先生獎停頒。 五、當年度得獎人需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成為本學會永久會員。 六、其他有關事項依照本學會獎章委員會簡章辦理之。 七、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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