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刊出版實施辦法
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理監事會通過
一、目的:鼓勵化學工程領域相關書刊之出版,以達成知識傳播、造福社會之目的。 二、申請者資格:申請者須為台灣化學工程學會會員。 三、申請著作:申請之著作須與化學工程領域相關,且確實符合社會之需求。 四、申請流程: 1. 申請者應將擬出版之著作名稱摘要與大綱提送「會刊及叢書委員會」審核。 2.「會刊及叢書委員會」得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審核。理事長依據會議結果,與作者正式簽訂出版契約。 3. 將出版契約送理監事會核備。出版契約格式另訂。 五、實施:本辦法經「會刊及叢書委員會」會議通過,報請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