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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申請說明
入會流程 一、請先下載入會申請表,並將各項逐一填寫清楚,然後寄回、傳真或掃描 E-mail 至本學會。 二、資料審查通過後,本學會會寄出確認單及繳款資訊,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再行繳款。 三、繳款完成後,請將存根影印連同確認單寄回、傳真或掃描 E-mail 至本學會,即入會成功。
個人會員 一、正會員:凡專科(含)以上學校化工或相關科系所畢業,具三年以上化學工程經驗者;非上述學歷,或具九年以上化學工程經驗者,得申請入會,審核通過並完成繳費,經理事會通過為正會員。正會員可加入經理事會認可並簽訂協議之其他專業學術團體為雙重會員(Dual member)。正會員經推薦並經會士遴選通過後,可敦聘為會士(Fellows)。推薦及遴選新會士依會士遴選辦法辦理之。 二、學生會員:凡專科以上學校化工或相關科系所,在校肄業生,得申請入會,經理事會通過後為學生會員。學生會員畢業後,從事化學工程相關事業二年以上得申請升級,經理事會通過後為正會員。本學會得設學生分會(student chapter)進行相關推廣與教育工作。
團體會員 凡贊同本學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含國際上與本學會互為會員簽訂學會組織與團體會員。得申請入會,審核通過並完成繳費,經理事會通過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分為營利事業會員、非營利事業會員、學校會員。 團體會員繳納新台幣伍萬元會費者得推派代表三人、參萬元會費者得推派代表二人、貳萬元以下會費者得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會費 一、入會費:正會員新台幣參佰元,於入會時繳納。正會員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者入會費於繳交會費中扣除。團體會員新台幣伍佰元,於入會當年度繳交常年會費中扣除。 二、常年會費:團體會員:(甲)營利事業會員: 1.實收資本額80億元(不含)以上,新台幣伍萬元; 2.實收資本額20億元(不含)至80億元(含),新台幣參萬元; 3.實收資本額20億元(含)以下,新台幣貳萬元。 (乙)非營利事業會員:新台幣貳萬元。 (丙)學校會員:新台幣壹萬元。 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佰元,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者,爾後得終身免繳。
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正會員及團體會員推派之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二、會員有遵守本學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惟學生會員得免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三、會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為利組織運作,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由理事會作最終議決。 四、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1、喪失會員資格者。 2、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五、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學會聲明退會。 六、免費享有每年6期之『化工會刊』。 七、本學會舉辦任何收費活動,會員均享有優惠。
本學會舉辦活動 一、辦理年度化學工程獎章、化工技術獎、學術勵進獎、金開英獎、賴再得教授獎、中技社化工學術獎、及傑出論文獎、石延平教授論文獎、化工傑作獎等,以表彰在化學工程學術上研究或事業上表現具傑出成就及為鼓勵對國內化工(學)性刊物做出具體貢獻之會員。 二、辦理研討會、培訓班、初級化工製程工程師認證考試、Chem-E-Car化工創意車競賽、大學部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全國化工啤酒釀造創意競賽等活動。 三、出版化工會刊、化工會誌(英文)兩種刊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