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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社化工學術獎設置辦法
中技社化工學術獎設置辦法 112年3月17日第62屆理監事會 第二次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台灣化學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設置「中技社化工學術獎」(以下簡稱本學術獎),主旨在獎勵學術上有顯著成就或貢獻之化工人才。本學術獎受財團法人中技社委託辦理並提供獎金新台幣參拾萬元整。於每年本學會年會中頒發。 二、學術獎資格:(一)國內大專院校教授或非營利之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且為本學會個人正會員從事化學工程或化工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其成果具突破性創新或對產業有顯著提升貢獻者。 (二)候選人須最近連續五年為本學會有效正會員。 三、推薦方式:本學會理監事、本學會團體會員或正會員三名以上,各得推薦候選人。 四、審查方式:本學術獎候選人由本學會獎章委員會審查推薦,由理事會核定,每年以一人為限。 五、當年度得獎人需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成為本學會永久會員。 六、本辦法有關事項參照財團法人中技社「中技社學術獎」設置要點之原則辦理。 七、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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